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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彩体育网页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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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朱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祥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龙良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2016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6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朱军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拟聘任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提名朱军先生、卢顺民先生、罗清华先生、彭敏峰女士、刘萍女士、金惟伟先生、周福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刘萍女士、金惟伟先生、周福山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别表决,并实行累积投票制。以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在2016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6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6年4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定于2016年5月18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12日。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朱军先生 。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年至今,先后担任过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市工商联副会长、宜春市政协,现任江西省代表、宜春市、宜春市无党派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宜春市专家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民营经济组组长。2009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起兼任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2月起兼任江西江特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起兼任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持有公司股份358,441股,通过江西江特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57.43%的股权,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40%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卢顺民先生 。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4月起兼任江西江特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2月起兼任江西江特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9月起兼任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持有公司股份167,271股,通过江西江特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57.43%的股权,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40%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罗清华先生 。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起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起兼任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0.59%的股权,持有公司股份56,1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彭敏峰女士。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职称。2008年7月至今在宜春市袁州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9年12月12日起任本公司董事。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4,95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刘萍女士。1965年出生,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为华东交通大学经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金惟伟先生。1964年出生,电机专业大学学历。2007年1月至2010年1月在上海电科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3年12月,在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国家中小型电机及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在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3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周福山先生。1977年出生,法学本科学历。2006年至2009年在江西甘雨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0年至今在江西日泰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合伙人、专职律师。2013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在监事会主席办公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公司全体3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股东推荐,同意提名张小英女士、刘晓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上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张小英女士。 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2008年至2009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监审部经理、公司招标小组组长。2009年12月12日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份79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刘晓辉先生。 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2008年至今任公司商务部经理、计划部经理等职务,公司商务部经理,现任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2009年12月12日起任本公司监事。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0.6%的股权,现持有公司股份3,01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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